7种迹象告诉你,这篇论文是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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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在学术界的某个角落,运行着一个科研论文的黑市,作者署名被当作为一种商品。然而更沉重的是,这种趋势正日渐升温。期刊越好,价格越高,而上过黑名单的作者也越来越多。
近年来我国曾多次出现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被撤稿事件,对我们学术界的国际声誉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来自芝加哥大学的Peggy Mason和耶鲁大学的Maria Sarria对此类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一系列判断思路,也许能够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2013年11月,《Science》刊登了一篇名为“China's Publication Bazaar”的文章,披露了中国的学术论文市场,内容涉及了参与此类运作的机构、学者和编辑。他们工作的核心正是那些被收录进汤森·路透SCI等知名数据库的期刊论文。作者指出,中国学生和科研人员面临着在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巨大压力,以致于产生了论文买卖市场。显然,这些运作机构一方面与有能力在相关期刊上发表文章 (处于修订阶段) 的作者合作,另一方面与有发文需求的科研界人员联系,从而搭建起了这样一个供需平台。处于修订状态论文的作者署名权可以被出售,其费用也根据所发期刊的声誉和作者位置高低有别。
来自芝加哥大学的Peggy Mason和耶鲁大学的Maria Sol Bernardez Sarria曾在2013到2015年间担任期刊美国神经科学学会道德委员会的主席和助理,她们对于此类新兴学术欺诈感到忧虑,于是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希望能够辨别出那些曾沾染了黑市交易的论文。研究的主要对象在于那些经过修订重新提交,并发生了作者变化的论文。她们并没有设立地域限制,这种现象不止限于中国。
该项研究选取了期刊《Journal of Neuroscience》,独立于正常的编辑部审稿过程。研究所涉及的稿件对其原有编辑流程不产生任何影响。
经过广泛的考量,他们针对潜在涉黑文章列出了7个参考标准。
1、投稿信 (Cover letter) 与论文稿件相比,在语法、拼写和写作质量上存在很多错误。
2、稿件的作者组合几乎没有共同发表的其他文章。
3、个体作者几乎未发表过文章。
4、参考文献中的文章几乎没有被某些共同作者引用过。
5、稿件一个或者多名共同作者此前没有在该领域发表过文章。
6、多位作者共用同一个email地址。
7、文本内容与其他论文有重叠 (即抄袭)。
研究者做出这些分析,当然不希望导致那些论文工厂由此避开检测,变更策略,比如好好写投稿信。但不得不说,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警示信号很可能也有更新的必要。
同时,研究人员还关注了作者email地址的主机服务器。他们特别指出,来自Hotmail,Yahoo,Gmail以及各国类似服务器的地址,都增加了这是一篇欺诈性稿件的可能性。
不过,分析中也发现,目前使用非机构域名email地址的情况非常广泛,以致于仅凭此作为审查标准并不准确。实际上,在很多正当合法的论文中都使用了非机构域名email地址,而一些被列为怀疑对象的欺诈性稿件则使用了正规机构邮件地址。
另外,对于职业早期科学家或者实习生来说,也可能出现上述2-5点情况。所以,只对第一作者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判断,也不足以形成充分的嫌疑。
鉴于审查力量有限,研究人员无法确定这些判断标准的效能。但是,他们发现绝大部分稿件都有很少或者不存在上述所列特征,而很少的一部分稿件则存在大量上述特点。这种分布现象表明至少存在两类论文稿件:一种是文章确实为所列作者的共同成果;一种是文章只是其中某部分作者的作品。
2015年底,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合行动,督促有关单位对撤稿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科技评价体系改革,规范科研诚信管理,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
1.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科技工作者应自己完成论文撰写,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写服务。
2.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科技工作者应学习、掌握学术期刊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论文代投服务。
3.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论文作者委托“第三方”进行论文语言润色,应基于作者完成的论文原稿,且仅限于对语言表达方式的完善,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的名义修改论文的实质内容。
4.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如需推荐同行评审人,应确保所提供的评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审环节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5.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所有论文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负有知情同意的责任;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征得其署名同意。论文署名的每一位作者都必须对论文有实质性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无实质性学术贡献者在论文上署名。
本“五不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参考资料
http://retractionwatch.com/2016/10/24/seven-signs-a-paper-was-for-sale/
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096/n10225918/16823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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